《今注本二十四史·隋书》前言 

                               

张玉兴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今注本二十四史·隋书》项目主持者)



 


▲《今注本二十四史·隋书》精装本书影


                 

《今注本二十四史·隋书》
 马俊民  张玉兴主持校注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7月



《隋书》涉及的时代背景



      《隋书》凡八十五卷,主要记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至隋恭帝义宁二年(618)约三十八年间的历史。公元581年二月,杨坚以北周外戚的身份夺取政权,建立隋朝。隋朝统治时间较为短暂,仅历三帝,其中隋文帝杨坚年号开皇(581—600)与仁寿(601—604),隋炀帝杨广年号大业(605—618),隋恭帝杨侑年号义宁(617—618),至公元618年五月为唐朝取代。隋朝的统治范围有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开皇初主要是长江以北的原北周、北齐统治地区,开皇七年灭后梁、九年平陈,将疆域扩大到长江以南的广大区域。隋炀帝大业初,又南征林邑、西定吐谷浑,统治范围达于极盛。据本书《地理志》载:大业五年(609),隋朝疆域“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东南皆至海,西至且末(今新疆且末县),北至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隋氏之盛,极于此也”(《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
     有隋一代存续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历史地位却不容忽视,一方面,它结束了西晋末年以来近三个世纪的分裂局面,重新建立起大一统的政权。另一方面,隋代统治者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与开创,承前启后,为大唐盛世的到来做出了铺垫。西晋末年爆发的“八王之乱”断送了司马氏的统一成果,随着匈奴、羯、氐、羌、鲜卑等少数民族内迁,北方黄河流域的广大地区成为各民族逐鹿的战场。西晋灭亡后的一个半世纪内,黄河流域陷入一种无序的政治状态。与此同时,南迁的西晋宗族及高门士族,立足于江南,建立东晋政权,中国大地进入南北政权对峙时期。此后,北方在鲜卑族建立的北魏政权努力之下,先后克柔然,灭夏、西秦、北燕、北凉等政权,于公元439年结束了黄河流域各政权纷争的局面,完成北方的区域统一。北魏孝文帝以统一为大业,在位时期进行汉化改革,将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到中原核心区的洛阳,从而将版图南推到秦岭、淮河一线。但遗憾的是,统一的好势头很快被内乱所终止,不久北魏分裂为东魏与西魏,东魏被北齐取代,西魏被北周取代。反观南朝诸政权力量更弱,无论是东晋还是宋、齐、梁、陈等朝代,在门阀士族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下,整个社会的活力不足,导致南方的综合实力越来越弱,在南北对峙中基本上处于步步退却的态势,最终偏安于江南一隅,更别提担当统一的重任。尽管在南北朝后期,东魏一度获得对长江中下游江北地区的控制权,北周也于公元577年灭北齐,但是彼时南北政权无论哪一方均无实现统一的实力。隋朝建立后,对内进行政治经济改革,对外解决北方突厥的威胁,为消灭南方的陈朝做好了准备。开皇八年(588)三月,隋文帝杨坚发布讨陈诏书,十一月隋朝投入90总管约52万大军南下,一路势如破竹,第二年正月攻克陈都城建康,俘虏陈后主陈叔宝,至此,南北方历经近三百年的分裂再次得以统一。隋平陈后,得州三十,郡一百,县四百。(《资治通鉴》卷一七七《隋纪一》开皇九年二月条)隋又将陈朝皇室百官以及江南士族高门北迁,特别是开皇十年以高智慧为代表的江南豪族大姓的反叛遭到镇压后,江南再也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割据势力,统一大势不可逆转。隋朝的统一,开启隋唐王朝三百余年的中央集权统治,汉魏以来的华夏文化传统,也在经历南北朝的曲折发展后重显生机。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改革中央官制,创立三省六部制,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用;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郡)县二级制,将地方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废除地方长官自辟僚属制度,加强地方控制;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度,通过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隋炀帝在此基础上增设进士科,从而创立影响中国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重新颁布均田法令,通过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严格清查国家人口,改革赋役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修订《开皇律》,减轻刑罚;改革府兵制,建立起兵农合一的国家军事力量。这些改革措施大部分为唐朝所继承。通过改革,隋朝的国力在短期内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例如户口方面,隋文帝“受周”时仅有户559万、口2909604,至隋炀帝大业五年迅速增长到约907万户、4600余万口,两相比较著籍人口增长了十余倍。又社会财富也在急速增长,史料记载隋朝各地仓库无不充盈,西京的太仓、东都的含嘉仓以及诸转运仓,储藏的谷物少则几百万石,多至千万石。两京、太原国库储藏的绢帛也各有数千万匹。直到唐朝贞观十一年(637),侍御史马周在给唐太宗的奏疏中还提到:“(隋)西京府库亦为国家(指唐朝)之用,至今未尽。”(吴兢《贞观政要》卷六《论奢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
     然而,隋朝强盛的外表下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最终导致隋朝短暂而亡,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统治基础过于狭窄。隋朝延续西魏北周以来“关中本位政策”,政权基础是出身于关陇地区的军事贵族集团,即陈寅恪先生所概括的“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关中本位政策”在分裂时期,对于凝合胡汉各族势力,形成强有力的军事集团一致对外具有重要作用,北周和隋朝亦靠此先后消灭了北齐与陈朝。然而隋朝自南北统一后,政权的性质已由地方割据政权上升为全国性的中央政权,统治基础本应随之扩大,但是隋朝统治者没有因势利导,而是继续沿用“关中本位政策”,敌视原北齐地区的山东士人和陈朝的江南士人。政权的相对封闭使得隋朝统治基础较为薄弱,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加上隋炀帝杨广统治期间,骄奢淫逸、好大喜功、滥用民力,他营建东都,开凿大运河,大修长城,巡幸江都,接二连三地发动征伐高句丽的战争,弄得天怒人怨,激化了国内矛盾,导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爆发,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强大的隋朝在短暂统一后遂很快土崩瓦解。


 

 《隋书》成书经过及作者概况



 

    《隋书》由本纪、列传和志三部分构成。其中本纪五卷,包含隋文帝杨坚与隋炀帝杨广各二卷,隋恭帝杨侑一卷。列传五十卷,其中后妃、文四子、炀三子各一卷;宗室、将相、大臣传三十三卷;类传十卷,即诚节、孝义、循吏、酷吏、儒林、文学、隐逸、艺术、外戚、列女各一卷;周边四裔少数民族及外国东夷、南蛮、西域、北狄各一卷。志三十卷,包含《礼仪志》七卷、《音乐志》三卷、《律历志》三卷、《天文志》三卷、《五行志》二卷、《食货志》一卷、《刑法志》一卷、《百官志》三卷、《地理志》三卷、《经籍志》四卷。纪传题魏徵等撰,先于志修成颁行。志为《五代史志》,题长孙无忌等撰,记载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的相关制度,最初别行,后因记述以隋代为主,遂附于《隋书》刊行。
     先谈纪传部分的撰修。唐初,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武德四年(621),秘书丞令狐德棻以“近已以来,多无正史”(《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版),向唐高祖李渊建言撰修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等前代史。次年,唐高祖下诏命着手编纂,令中书令封德彝、中书舍人颜师古负责撰修隋史,此次修撰历时数年,但最终未能成书(《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中华书局1955年版)。
     唐太宗贞观三年(629),第二次重修五代史,由房玄龄、魏徵“总监”,魏徵还亲自主持《隋书》编纂。据《唐会要》载:“贞观三年,于中书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但未列撰修者姓名。《旧唐书》的《令狐德棻传》和《魏徵传》列举了主要编撰人员。《令狐德棻传》云:“乃令德棻与秘书郎岑文本修周史,中书舍人李百药修齐史,著作郎姚思廉修梁、陈史,秘书监魏徵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淡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德棻又奏引殿中侍御史崔仁师佐修周史,德棻仍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魏徵传》说:“有诏遣令狐德棻、岑文本撰周史,孔颖达、许敬宗撰隋史,姚思廉撰梁、陈史,李百药撰齐史。征受诏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隋史序论,皆征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时称良史。”(《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由此可知,除房玄龄“总监”、令狐德棻“总知”诸史之功外,《隋书》出力最多的是魏徵、孔颖达、许敬宗三人。《隋书》纪传叙述多出自孔、许二人之手,最终经魏徵“损益”“撰定”,魏徵亲撰序一十四篇,论五十三篇。
     魏徵,字玄成,唐代巨鹿(今河北巨鹿县)人(《贞观政要》卷二《任贤》。又《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作“巨鹿曲城人”,《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作“魏州曲城人”)。祖父魏产和父亲魏长贤都有志于修史,其族兄魏收和魏淡是前代知名史家。魏徵年轻时参加隋末瓦岗军起义,后随李密降唐。初为太子李建成洗马,数劝太子防备秦王李世民夺嫡。太宗即位,不计前嫌加以重用。魏徵前后所谏二百余事,几乎全为太宗采纳,君臣二人纳谏与进谏的故事亦成为千古佳谈。贞观二年(628),魏徵以秘书监参议朝政,“以丧乱之后,典章纷杂,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又佐房玄龄主持编撰五代史。贞观十年完成。贞观中期,太宗日渐骄奢,怠于政事。魏徵连上《十思疏》《十渐不克终疏》,提醒太宗居安思危,以终善。贞观十六年,魏徵因病卒官,太宗痛哭,对侍臣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镜矣!”(《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魏徵言论多见于《贞观政要》。
     孔颖达,字冲远,唐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市)人,为唐初经学大家。隋大业初,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入唐后,先后任国子博士、给事中、太子右庶子、国子祭等职。贞观十七年(643)致仕,二十二年卒。曾与颜师古等撰《五经正义》,该书成为科举取士教科书。《旧唐书》卷七三、《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上》有传。
     许敬宗,字延族,唐杭州新城(今浙江富阳市)人。隋大业中举秀才,后参加瓦岗军。武德初,为李世民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贞观时,历著作郎、中书舍人、给事中、太子右庶子、检校中书侍郎等,监修国史,参撰《武德实录》《贞观实录》。高宗时,为礼部尚书。因拥立武则天为皇后之功,显庆二年(657)拜侍中。次年,升中书令,进爵高阳郡公。朔三年(663),册拜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仍监修国史。咸亨三年(672)卒,年八十一。许敬宗监修国史,爱恨由己,虚美隐恶,又删改高祖、太宗两朝《实录》,为史家所诟。《旧唐书》卷八二、《新唐书》卷二二三上《奸臣上》有传。
     除了上述三人,刘知幾《史通·外篇·古今正史》云:“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刘知幾撰,赵吕甫校注《史通新校注》,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黄永年先生认为当是包括了第一次武德时撰修人员而言,第二次修成的《隋书》里不会没有第一次颜师古及封德彝修成的篇卷。(参黄永年《〈隋书〉说略》,载《经史说略·二十五史说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版)又据史料记载,敬播(《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林·敬播传》:“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李延寿(《北史》卷一〇〇《序传》:“延寿与敬播俱在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下删削。”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亦见《旧唐书》卷一八九上《敬播传》)、赵弘智(《旧唐书》卷一八八《孝友·赵弘智传》:“又预修《六代史》”)等人也曾参与了具体的修撰工作。则撰写者又有颜师古、孔颖达、封德彝、敬播、李延寿、赵弘智等人。
     贞观十年(636),《隋书》纪传与陈、梁、北齐、北周四史同时完成,合称“五代史”。这件大事在《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和卷七三《令狐德棻传》里均有记载。《唐会要·修前代史》详记说:“贞观十年正月二十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徵、散骑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百药、孔颖达、礼部侍郎令狐德棻、中书侍郎岑文本、中书舍人许敬宗等撰成周、隋、梁、陈、齐五代史上之,进阶颁赐有差。”(《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
    “五代史”修成之初,尚未有志。贞观十五年,唐太宗下诏续修五代史志。参修者据《隋书》所附北宋天圣二年(1024)官刻跋语载:“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又小注云“《经籍志》四卷,独云侍中、郑国公魏徵撰”。(《隋书·宋天圣二年隋书刊本原跋》,中华书局1975年版)此时魏徵虽已去世,《经籍志》所用或为魏徵成稿。除跋语所列诸人外,《史通·外篇·古今正史》还载:“其先撰史人,惟令狐德棻重预其事。”《旧唐书》卷七三《李延寿传》载:“受诏与著作佐郎敬播同修《五代史志》。”李延寿《北史·序传》载:“(贞观)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隋书》十志。”知参与编修者应当还有令狐德棻、敬播、褚遂良三人。
    《五代史志》最初由令狐德棻监修,(《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载:“永徽元年……监修国史及《五代史志》。”)永徽三年(652)以后改由长孙无忌,历时十五年,至高宗显庆元年(656)始成。《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载:显庆元年“五月己卯,太尉长孙无忌进史官所撰梁、陈、周、齐、隋五代史志”。《唐会要·修前代史》亦云史官所修而“太尉无忌进之”。长孙无忌很可能只是以官高而领衔进上,未必参与实际撰写工作。(参黄永年《〈隋书〉说略》)
    《五代史志》修成后,由于《梁书》《陈书》等已经单行,加上叙事又以隋代为主,便把它编入五代史最后一部《隋书》中,亦称《隋志》。《五代史志》编入《隋书》后,最初还有“别行”一说,《史通·外篇·古今正史》云:“(《五代史志》)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但是“别行”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唐玄宗开元时期整比图籍时,已载《隋书》为八十五卷,已无《五代史志》“别行”之说了。(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7页)
    《隋书》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官修正史。按照官修史书惯例,如果参与者一人以上,一般只题最主要的一人,或为主撰人,或为监修者,也可能是进上人。如《隋书》题名,《旧唐书·经籍志》题“魏徵等撰”(《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新唐书·艺文志》则题“(令狐德棻)《隋书》八十五卷,《志》三十卷”(《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而《宋史·艺文志》又说:“颜师古《隋书》八十五卷。”(《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二》)但与其他正史相比,《隋书》的纪传和志的情况较为特殊,故历代诸本多是纪传和志分题。如北宋天圣二年(1024)官刻《隋书》,“从众本所载”,纪传部分题魏徵撰,志题长孙无忌撰。(《隋书·宋天圣二年隋书刊本原跋》)今存宋刻递修本纪传部分题“特进臣魏徵上”,志部分则题“太尉扬州都督监修国史上柱国赵国公臣长孙无忌等奉敕撰”(《中华再造善本·隋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现存诸本多采用这种方式。


 

                       

《隋书》史料价值与史学成就评介



     

    《隋书》史料价值与史学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隋书》是现存记载隋代史事唯一重要且完善的文献。
      隋代历史短暂,经隋末农民战争以及江都宫变,图籍损毁严重。《隋书·百官志》“序”云:“(炀帝)南征不复,朝廷播迁,图籍注记,多从散逸。今之存录者,不能详备焉。”(《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史通·外篇·古今正史》也说:“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惟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因此,能够流传下来的隋史文献非常少。唐初所修《隋书》就显得尤为重要。北宋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隋代部分就几乎全以《隋书》为依据。尽管此后,继修隋史者不乏其人,如唐高宗时敬播的《隋略》、张大素的《隋书》,唐玄宗时吴兢的《隋史》等,但大都没有流传下来。虽然今天还能见到部分隋人诗文或碑刻墓志,但史料都过于零散,其价值远不能和《隋书》比拟。因此研究隋史,《隋书》的地位当居所有史料之首。
     (二)《隋书》保存了大量珍贵资料,史料价值高。
     《隋书》修撰时间距离隋亡时间较近,加上人物采访成为史料的一大来源,因此史料真实性较高。魏徵说:“隋家旧史,遗落甚多。比其撰录,皆是采访。或是其子孙自通家参校,三人所传者,从二人为实。”(王方庆《魏郑公谏录》卷四《对隋大业起居注》,四库全书本)但采访是有条件的。唐初距离隋代较近,修史时许多旧人还健在。这些人大多从隋代过来,耳闻目睹,有的甚至是事件的亲历者,他们的口述能够弥补文献的不足。如隋唐名医孙思邈,历北周、隋、唐,“话周、齐间事,历历如眼见。……魏徵等受诏修齐、梁、陈、周、隋五代史,恐有遗漏,屡访之,思邈口以传授,有如目睹”。(《旧唐书》卷一九一《孙思邈传》)因此,修撰者令狐德棻在上表中说:“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数十年后,恐事迹湮没。”《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的确如此。随着时间推移,一旦这些人相继故去,相关历史也将随之淹没。《隋书》价值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将这些口述史料保存下来,这也是此后其他相关文献无法超越的。此外,作为《隋书》主编的魏徵,为人正直,加上参修者多为当朝名士,也对“直书其事”起了一定保障。
       因此,《隋书》保存了大量珍贵史料。如本纪中保存了大量诏令原文,是研究制度史以及文学史的重要资料。列传中珍贵史料也比比皆是,如卷四九《牛弘传》全文刊载其《请开献书之路表》,叙述了历代书籍流传散亡情况,为文献学研究者必读之文。卷五一《长孙晟传》中记载隋与突厥交涉往来历史,反映了双方的实力消长。卷七〇《李密传》记载隋末农民大起义史实,对于研究隋末历史十分重要,两《唐书·李密传》唐以前部分就几乎全部照搬《隋书》。卷七八《艺术传》中《临孝恭传》记载的《欹器图》《地动铜仪经》,《张胄玄传》记载其精密天文推算的结果,为古代科技史研究重要史料。卷八一《东夷·流求国传》及卷六四《陈棱传》记载台湾居民社会组织、经济生活以及与大陆联系状况等,是研究中古时期大陆与台湾之间联系的主要参考资料。卷八三《西域传》第一次记载昭武九姓诸国,为研究西域历史提供了新的资料。至于《五代史志》就更多了,有些仅见于《隋书》,如《刑法志》中保存的《隋律》,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古代法典;《食货志》中记载的北齐、北周、隋的均田法令;等等。
     (三)以史为鉴的历史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唐太宗李世民君臣有着清醒的历史意识。唐初统治者亲眼目睹隋代灭亡,总结隋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就成为唐太宗君臣“以史为鉴”的首要内容。唐太宗在恩奬《五代史》修撰者的诏书中如是说:“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恩奬》,中华书局1960年版)这其中的“前王”,最重要者莫过于隋文帝杨坚和隋炀帝杨广了。魏徵也曾提醒唐太宗:“愿当今之动静,必思隋氏以为殷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贞观政要》卷八《刑法》)因此,魏徵在主持编撰《隋书》的过程中,始终秉持以隋为鉴的修史宗旨,特别是体现在魏徵亲自撰写的史论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总结隋代兴亡的经验教训。《隋书》对于隋文帝评价,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认为文帝移迁周鼎、一统宇内功绩,“考之前王,足以参踪盛烈”(《隋书》卷二《高祖纪下》“史臣曰”)。其原因“诚在于爱利”,即使戎车屡动,也是“思以安之”,民众劳苦,“思以逸之”,因此能够“其兴也勃焉”。(《隋书》卷七〇“史臣曰”)这是统治者需要学习的地方。但《隋书》也不忘提醒统治者,即使在太平盛世,也要居安思危。隋二世而亡,祸乱之兆文帝时已显现。《高祖纪下》“史臣曰”:文帝 “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隋书》卷二《高祖纪下》“史臣曰”)提醒唐太宗即使在太平盛世也勿要“处安忘危、处治忘乱”。
     对于隋朝灭亡的原因,《隋书》认为主要在于炀帝“自絶民之望”(《隋书》卷七〇“史臣曰”),把亡国之君的作为当做“史鉴”的重要内容。《炀帝纪》以及其他一些传中对炀帝荒淫残暴、大兴土木、穷兵黩武,进行大肆鞭挞。将隋亡之过归于炀帝失政,如卷五《恭帝纪》“史臣曰”:“一人失德,四海土崩。”卷八三《西域传》“史臣曰”:“此皆一人失其道,故亿兆罹其毒。”魏徵甚至认为此亘古未有:“自肇有书契以迄于兹,宇宙崩离,生灵涂炭,丧身灭国,未有若斯之甚也。”(《隋书》卷四《炀帝纪下》“史臣曰”)
     其次,重视民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唐太宗就曾说过:“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胫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贞观政要》卷一《君道》)而隋炀帝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隋书》大量记载隋炀帝每次较大规模的徭役、兵役,所动用的民力,以及死亡情况,记载之详尽,在正史中亦不多见。例如《隋书·食货志》记载炀帝时,营建东都洛阳,役使民夫二百万人,死者十四五;北筑长城,役使百万,死者过半;开凿大运河,役使百万,以致男丁不供,征调妇女服役。(《隋书》卷二四《食货志》)劳役过重,严重破坏国家的农业生产,也是隋末农民大起义的一大诱因。
     唐初君臣目睹农民起义推翻隋王朝的经过,对于民众在改朝换代中的作用也有清醒认识。因此,《隋书》以大量的笔墨记载了民众反隋斗争的情况,这其中有专传的就有杨玄感、李密等人。据学者统计,《隋书》五十五卷纪传中,记载民众反隋斗争或武装起义的就达二十多卷。在《食货志》和《五行志》里面也有农民起义的记载。特别是《高祖纪》与《炀帝纪》中,从开皇十年开始,十七年、二十年、仁寿二年到大业六年、七年,特别是大业九年以后,几乎每月都有各种形式民众斗争的记载。(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第42页)
     再次,注意君臣关系,从谏如流。魏徵与李世民进谏与纳谏的故事在历史中传为美谈。对于炀帝,魏徵曾评价说:“隋主虽有俊才,无人君之量。恃才傲物,所以至于灭亡。”(《魏郑公谏录》卷四《对隋主博物有才》)在《隋书》中魏徵也一再提醒统治者要以隋为鉴,注意君臣关系,他说:“大厦云构,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长短殊用,大小异宜,棁栋梁,莫可弃也。”(《隋书》卷六六“史臣曰”)要发挥各种人才的智慧和作用,而不是像隋文帝一样大杀朝臣,使得“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罪退,罕有存者”(《隋书》卷二《高祖纪下》)。统治者要注意纳谏,从谏如流,不要像隋炀帝一样“除谏官以掩其过”,以至于“普天之下,莫匪仇雠,左右之人,皆为敌国”(《隋书》卷四《炀帝纪下》“史臣曰”)。
    最后,统治者要提倡节俭、禁止奢靡,要宽刑薄赋、与民休息,要远佞臣、近贤良、任用贤能等仁政爱民的思想在《隋书》中也都有反映。
    (四)《隋书》编撰体例详赡、叙事简练、文笔严净。
    《隋书》历经二次修撰,准备周期较长,且参与者皆当时之名士,因此编撰水平很高。这首先表现在体例详赡上。清人李慈铭在比较唐以前“八书二史”后说:“南、北《史》多以一家合传,意重谱系,致时代不分,先后失序,故八书必不可少。而八书中尤要者以宋、隋两书,次则《魏书》《南齐书》《梁书》。盖五书皆详赡有体例,符玺刊落较多也。”(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第五册“丙寅八月初五日辛卯”,广陵书社影印手稿本)认为《隋书》不仅体例详赡,在“八书二史”中也是编撰较好的。今试举列传为例。
    《隋书》包括本纪、列传、志三大部分,其中以列传分量最重,占全书总卷数的近五分之三。在这五十卷列传中,分类较细,体例严明。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此参黄永年《〈隋书〉说略》):

     一是将相大臣和其他重要人物传,此包括卷三七到四二,卷四六到五八,卷六〇到七〇,共三十卷,可以说这是列传主体。
  二是类传,按照人物特点,以类编排,每类中包含若干人。这部分包括诚节、孝义、循吏、酷吏、儒林、文学、隐逸、艺术、外戚、列女等传,从卷七一至八〇,共十卷。
  三是皇帝亲属列传。包括卷三六《后妃传》、卷四五《文四子传》、卷五九《炀三子传》,还有卷四三和卷四四杨氏亲王列传。
  四是少数民族及外国列传,包括东夷、南蛮、西域、北狄四传,此记载周边兄弟民族或外国大体状况,非为个人立传。
  五是弑逆人物传,包括宇文化及、司马德戡、王世充等人,他们或弑杀炀帝,或弑杀炀帝继任者,旧时都算弑逆,为统治者所不耻,被贬到全书末尾。
  从中可以看出《隋书》列传的编排是下了很大功夫的,研究者对其检索与利用也是十分方便。
     其次,《隋书》叙事之简练、文笔之严净也为历代史家所称道。清代史家赵翼对此评价云:“《隋书》最为简练,盖当时作史者皆唐初名臣,且书成进御,故文笔严净如此。南、北《史》虽工,然生色处多在琐言碎事,至据事直书,以一语括数语,则尚不及也。”(赵翼《陔馀丛考》卷七《隋书》,中华书局2012年版)《隋书》的修撰者诸如魏徵、孔颖达等大都是饱学之士,文学功底深厚,精于文章之道。因此《隋书》不仅在叙事上层次清晰、简严完善,而且文字的运用也是字斟句酌。特别是魏徵所撰序论,引经据典,博古论今。例如卷四《炀帝纪下》“史臣曰”中描写炀帝众叛亲离,就用“普天之下,莫匪仇雠,左右之人,皆为敌国。……亿兆靡感恩之士,九牧无勤王之师”等句,对仗工整,语义恰当。随后引用《尚书》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对其所作所为进行评价,可谓恰如其分。再如卷七一《诚节传》序中,对于忠节的内涵,魏徵写到“仁道不远,则杀身以成仁;义重于生,则捐生而取义”。并列举历史上著名典故,“龙逢投躯于夏癸,比干竭节于商辛,申蒯断臂于齐庄,弘演纳肝于卫懿”。也是对仗工整,十分精彩。再如传记中对于人物描写也是十分到位,如卷八五《宇文化及传》中云:“(化及)性凶险,不循法度,好乘肥挟弹,驰骛道中,由是长安谓之轻薄公子。”短短数语,一个危险的纨绔子弟形象跃然纸上。此类例子极多,不可备举。
    (五)最具特色的《隋志》。
    《隋书》十志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十目。分别按照梁、陈、北齐、北周、隋的次序来讲述相关制度的沿革演变,有些还追述至汉魏。其中叙事以隋代为主。尽管十志仅有三十卷,只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强,但其分量和纪传几乎相当。以中华书局点校本为例,全书共一千九百页,纪传部分只有九百页,而志却达一千多页。
    《隋志》虽出于众人之手,但各志的撰写者都是学有专长,如《礼仪志》以当时大儒牛弘所撰《朝仪记》为底本;《经籍志》用的是魏徵原稿,魏徵曾在武德末和贞观初两次进行大规模的图籍搜求和整理工作,对于经籍情况的了解当时无出其右者;天文、律历、五行三志由李淳风撰写,李淳风“深明星历,善于著述”(《旧唐书》卷七〇《房玄龄传》),是当时数一数二的天文历法学家。因此,各位作者能够各尽其才,保证了《隋志》的高质量。同时,《隋志》在编纂体例上也是十分合理,在总结前代的基础上,十志内容基本奠定了此后“正史”中史志的规模。因此,《隋志》的史学成就对后世影响很大,为历代研究者所重视。宋代郑樵在《通志·艺文略三·隋》中就说:“《隋志》极有伦类,而本末兼明,惟《晋志》可以无憾,迁、固以来皆不及也。”(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
    《隋志》的史料价值具体体现在各志中,此按《隋书》目次要而述之。

    《礼仪志》卷数最多、份量最重,详细记载了五代郊天、祀地、祭庙等礼仪,其中对于车舆及服饰制度的记载,可与考古资料相印证,是研究中古时期物质文化史的重要史料。

    《音乐志》记载了各地及国内丰富的音乐和舞蹈史料,其中包括皇家祭祀时所用各种乐器的形制,逐一介绍炀帝所定九部乐的源流、乐曲和乐器,以及南北朝时期名为“百戏”的各种杂技表演等。

    《律历志》《天文志》《五行志》三者均为太史令李淳风所撰,其中记载了大量“天人感应迷信内容,但也不乏科技史研究的珍贵史料。如《律历志》记载汉魏以来度量衡变迁的情况,祖冲之对圆周率的研究,历代的立法及推算方法,张子信和刘绰对“日行盈缩”规律的探讨等。《天文志》详细记载当时所知的星座和天象,并记述了我国古代的种种天文理论以及浑天仪、浑天象等天文仪器的制作方法。《五行志》记载了当时大量的天灾人祸,是研究古代灾荒史的很好史料。

    《食货志》系统记录了南北朝至隋土地、户籍、赋役、货币等制度的情况,如均田制、租庸调制,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史料。由于南北朝诸史只有《魏书》有《食货志》,因此《隋书·食货志》的记载就更加为研究者所重视。

    《刑法志》记载南北朝以来法律制度、律书的编撰与执行情况,并详细记载其篇目和死、流、徒、杖、笞五等刑罚的轻重类别,并且唐代以前历朝刑律的资料原本均已散佚,《刑法志》中保存相关史料对于法制史研究来说就显得格外珍贵。

    《百官志》详细记载了五代史中文武职官及职掌,以及封爵、班品等情况,特别是对隋文帝及炀帝对官制的改革记载更详,连最后设置掌领骁果的武职也一一讲到了,从中可窥见唐代官制的渊源。官制是我们阅读史料和研究历史的基础,其重要性不需多讲。

    《地理志》以隋炀帝大业五年(609)的版图为准,按照隋的郡县逐一叙述,并在郡县下记注北魏和梁以来的沿革,其内容包括建制沿革、郡县户口、山川河渠、风俗物产等,是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史料。  

    《经籍志》是《汉书·艺文志》之后我国纪传体史书上出现的第二个图书目录,总结了汉至隋间各种学术源流以及图籍的保存和散佚情况。首创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研究目录学史、学术史的重要史料。此后很多图书在流传过程中陆续亡佚,不依靠《经籍志》,可能连书名也无从知晓。
     然金无足赤,对于《隋书》的缺陷,历代学者也多有指陈,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史料仍有缺略。就隋代历史研究而言,《隋书》史料虽已较为详实,然仍有缺略不足之处。例如卷五三卷末所载冯昱、王、李充、杨武通、陈永贵、房兆等人,“俱为边将,名显当时”,记载较为简略,原因在于“史失其事”。卷六四卷末所载鹿愿、范贵、冯孝慈等,“俱为将帅,数从征讨,并有名于世。然事皆亡失,故史官无所述焉”。卷六六《高构传》所载:豆卢實、裴术、士燮、东方举、皇甫聿道、刘士龙、房山基、裴镜民、韦焜、韩则等人,“此等事行遗阙,皆有吏干,为当时所称”。卷七八《艺术传》所载许奭与许澄“父子俱以艺术名重于周、隋二代。史失事,故附见云”。因此,柴德赓先生在《史籍举要·隋书》中说“足见《隋书》史料亦有缺憾”。(柴德赓《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2002年版,第127页)此外,还有一些人在当时影响较大,然《隋书》只字未提者,如天台宗的开创祖师智顗和尚,著名书法家智永禅师等。又如隋末农民起义蜂起,重要的领导人物亦不少,像李密、窦建德、刘黑闼等。但能够被专门立传的,也只有魏徵旧主李密一人,多数人名字或事迹仅见于《炀帝纪》,甚至不载。
     其二,存在曲笔回护之处。唐初修史,在唐太宗和魏徵等人的努力之下,尽量做到“善恶必书”“无所忌惮”。(《贞观政要》卷七《文史》)相比于其他正史,《隋书》曲笔回护之处还是比较少的。如虞世南在贞观初已是重臣,但其兄《虞世基传》据笔直书,载其罪恶时,丝毫不加掩饰。但由于时代所限,修史者也逃脱不了历史局限性,出于某些政治因素或人情关系,《隋书》还是存在一些隐讳之处。例如隋文帝篡夺北周政权,杀周静帝,本纪记载却是三让而受,似乎天下归德如此;隋炀帝弑杀文帝登上帝位,本纪所载文帝却是因病寿寝正终,并且在遗诏中说:“今恶子孙已经为百姓黜屏,好子孙足堪负荷大业。”(《隋书》卷二《高祖纪下》)这恐怕是害怕后人拿隋帝所为与李渊夺取隋恭帝政权,李世民杀兄逼父夺取帝位进行类比,其曲笔隐讳之原因与李世民删改《起居注》《实录》同出一辙。故《隋书》修成后不久,杜宝在其所撰《大业杂记·序》中就说:“贞观修史未尽实录,故为此书,以弥缝缺漏。”(陈振孙撰,徐晓蛮、顾美华点校《直书录解题》卷五《杂史类·大业杂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再如,房玄龄父亲房彦谦,在隋官微职卑,所任不过州司马、县令一类的小官,一生又无重大事迹可记,只因儿子做了宰相,又总监修史,便破格收入,并且篇幅还不算短。以致刘知幾对此评价说:“至于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刘知幾撰,赵吕甫校注《史通新校注》卷七《内篇·曲笔》)其他诸如长孙皇后之父长孙晟,被描写成隋代第一外交家;李密曾为魏徵故主,《李密传》不载其叛唐之事;《诚节传》所载十六人,仅有一人为抵抗唐军义士;等等,均为曲讳所致,不再备举。
     其三,前后呼应稍有不足。《隋书》成于众手,并且纪传与志分为两次修撰,因此有些地方记载前后呼应不足,并有讹误之处。例如卷一《文帝纪上》所载“善相者赵昭”,而卷七八《艺术传》却作“来和”;再如本纪所载炀帝遣常骏等出使赤土的时间在“大业四年”,但卷八二《南蛮·赤土传》却记在“大业三年”。纪传与志呼应失当亦是问题之一,如卷三八《郑译传》、卷四九《牛弘传》、卷六六《裴政传》都提到讨论音乐之事,云语在《音律志》或事在《音律志》,但《隋书》只有《音乐志》或《律历志》。卷六八《阎毗传》讨论车舆,云语在《舆服志》,卷六八《何稠传》记大业初年营造舆服羽仪,说事在《威仪志》。但《隋书》没有这两志,上述内容均收入《礼仪志》中。当然,《隋书》卷帙浩繁,且出于众手,其抵牾之处在所难免,我们也不必过于苛求古人


 

 

《隋书》版本流传及考证校释情况



     

    《隋书》是唐初官修史书中质量较高的一部,加上《五代史志》的编入,为历代统治者和研究者所重视。唐代科举考试重经史,玄宗时刘秩在《举人条例》中就说:“其史书……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杜佑《通典》卷一七《选举五·杂议论中》,中华书局1988年版)可知《隋志》在当时已成为国家举人的法定教材。但是由于原始史料不足和官修史书的通病,《隋书》颁行后不久,出现不少重修之作。
     据《旧唐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记载,唐高宗时张大素撰《隋书》三十二卷、吕才撰《隋纪》二十卷、敬播撰《隋略》二十卷。唐玄宗时吴兢又“以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繁杂,乃别撰……《隋史》二十卷”。(《旧唐书》卷一〇二《吴兢传》)只是这些书都没有流传下来。又有唐代杜宝撰《大业杂记》十卷。以编年体例记载隋仁寿四年(604)炀帝继位到武德四年(621)王世充降唐一段时间史事(按,此书宋代以后逐渐散佚,后人加以辑补,今存一卷)。整体看,这些续作水平都在《隋书》之下。
     已知《隋书》最早刻本是北宋天圣二年(1024)本,但原本今已失传,仅存跋文,中华书局校点本出版时附于书末。目前所见最早刻本是南宋初期刊南宋前期修的宋刻递修本,亦称宋刻小字残本,现存六十五卷,二〇〇六年“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又有南宋中期建刊十行本,亦称宋刻中字本,现存三部残本,合计不过八卷。台湾“中央图书馆”藏两种,一种卷十,另一种卷九与卷十一,中国国家图书馆现存五卷(卷二四、卷二五、卷四八至五〇),二〇〇三年“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出版。(以上宋刻本情况介绍参[日]尾崎康著,乔秀岩、王铿编译《正史宋元版之研究》,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527—533页)元代版本现存主要有两种:一是大德(1297—1307)时饶州路刻十行本,元代后期在此版基础上,又有覆刻元大德饶州路刊本,元大德饶州路刊版、元后期覆饶州路版混配版两种。([日]尾崎康著,乔秀岩、王铿编译《正史宋元版之研究》,第538—547页)大德饶州路刊版后入明南京国子监,递修至万历年间。民国二十四年商务印书馆在张元济先生主持下编印了一部汇集各种旧刻本影印的“百衲本二十四史”,其中《隋书》即据此影印,百衲本亦是今注本《隋书》的工作底本。二是至顺(1330—1333)时瑞州路儒学刊九行本。此两种元版传世均不止一部。瑞州路刊版入明亦有递修。明代版本主要有三种:万历二十二(1598)至二十三年南京国子监刻明清递修本;万历二十六年北京国子监刻本;崇祯八年(1635)毛晋汲古阁刻本,此本以南监本为底本,并通校宋本。清代刻本较多,较重要者:一是乾隆时武英殿所刻《二十四史》中《隋书》(亦简称殿本)。武英殿本以北监本为底本,“此外完书备校者有南监本、汲古阁本。他本残缺,亦可参校者,宋本外有两旧本”。( 武英殿本《隋书》后附校刊官张映斗语。)后据武英殿本,又有光绪年间同文书局影印本、光绪年间五洲同文书局影印本、光绪年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铅印本、光绪年间竹简斋影印武英殿本、光绪年间上海间史斋石印本、民国年间上海涵芬楼影印武英殿本,(《中国古籍总目》,史部第一册,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以及中华书局《四库备要》排印本等;二是四库全书本(简称库本);三是同治年间淮南书局刻本,附有清薛寿等考异;四是清同治八年岭南葄古堂刻本。民国时期重要者有民国二十四年上海开明书店影印《二十五史》中的《隋书》。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华书局陆续出版点校本“二十四史”,简称中华本,《隋书》于一九七三年出版。中华本《隋书》除了利用宋元本互校外,也参校其他明清刻本及《通典》《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传世文献。(《隋书》“出版说明”,中华书局1973年版)中华本质量较高,问世后成为文史工作者较常用的本子,近年中华书局又组织力量对中华本做了新修订。(《隋书》修订本,吴玉贵、孟彦弘主持修订,中华书局2019年版)
    《隋书》颁行之后,不断有学者进行校勘与考证。北宋司马光撰《通鉴考异》对《隋书》的某些内容有所辨证。这其中用力最多还当数清代学者,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清人有关此方面的著述也较多。《隋书》无表,清代学者补之者有三种:万斯同撰《隋诸王世表》一卷;《隋将相大臣年表》一卷;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一卷,此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按月胪列起兵者兴亡。(俱见《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开明书店1936年版)校勘考证方面:薛寿《隋书考异》一卷(附淮南书局本每卷后),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共十卷,章宗源、姚振宗分别撰有《隋书经籍志考证》十三卷和五十二卷,张鹏一撰《隋书经籍志补》二卷。(此几种俱见《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又有丁谦《隋书四夷传地理考证》一卷(张舜徽主编《二十五史三编》第5册,岳麓书社1994年版)。赵翼《陔馀丛考》《廿二史劄记》(中华书局1984年版,王树民点校本),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黄曙辉点校本),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方诗铭、周殿杰点校本)等有关《隋书》部分。此外还有李慈铭《越缦堂读史札记》中的《隋书札记》一卷,傅云龙《武英殿本二十三史考证》中的《隋书考证》一卷,罗振玉《五史斠议》之《隋书》部分(以上三种载于徐蜀选编《二十四史订补》八,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牛运震《读史纠谬》(齐鲁书社1989年版,李念孔点校本)十五卷,其中第十四卷载有《隋书纠谬》。汪曰桢《二十四史月日考》(第四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之《隋书》部分。或校勘讹误、或辨证史实,成绩显著,影响较大。乾隆四年刊刻的武英殿本,书后附有考证,亦为清代《隋书》校勘的一大成果。
     近现代以来对《隋书》校勘考证重要者:一是民国时期张元济先生主持编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时所做校勘记中的《隋书》部分,后经王绍曾等先生整理形成《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记·隋书校勘记》(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张先生还从校勘记中选取部分内容,撰成164篇短文,辑成《校史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其中《隋书》部分有四篇,分别是“元大德九路刊本”“监本讹字”“特勤特勒”“鳪衣”。二是岑仲勉先生的《隋书求是》一书(中华书局2004年版)。据岑先生自序,该书作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仿司马光《通鉴考异》而作。全书对《隋书》考订和校勘非常精细,除卷三六《后妃传》之外,各卷均有订正校勘。此外,岑先生还利用碑志等史料,将《隋书》中没有传的人物做成小传,有扈志、庄元始、豆卢實、姚辩、元亶、范汝英、段济几人,附于书后,参考价值亦不小。三是中华书局校点本《隋书》及其校勘记。中华本《隋书》共六册,初稿由汪绍楹先生点校,因汪先生逝世,后经阴法鲁先生全部覆阅改定。中华本在前人基础上,首先用现代标点对全书重新整理,方便今天阅读。其次是校勘,据出版说明云:中华本主要用宋小字本和两种元刻本互校,参校其他刻本和《通典》《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史料,择善而从。同时,吸收了前人对《隋书》的一些研究成果,如前文所说钱大昕、李慈铭、岑仲勉等的已有成果。从每卷末校勘记来看,中华本对南北朝其他正史,如《南史》《北史》《魏书》等的参考亦较多。但是限于篇幅,中华本所出的校勘记相对较少,有些内容径改,没有校记,也有些讹误的地方没有进行校勘。然瑕不掩瑜,近年,吴玉贵、孟彦弘二位先生主持,在原点校本的基础上做了全面修订,据吴先生介绍:“原点校本校勘记八百零三条,修订本校勘记两千三百八十八条,其中删去原校勘记八十三条,新增一千六百六十六条;保留的七百多条校勘记,大多经过充实和改写。标点方面改动五百多处,纠正了原点校本的一些断句错误。”(《吴玉贵谈〈隋书〉的编纂、点校与修订》,《上海书评》2019年2月24日)从而大大提高了中华书局本的学术质量,可以说,中华书局点校本是目前已出版《隋书》中质量最高的本子。
     今人研究隋代历史以及相关人物的论文著作亦不少,其中不乏专题研究《隋书》史学思想或史料价值或对《隋书》校勘补订的文章。重要者有黄永年《〈隋书〉说略》《唐史史料学》中的《隋书》部分,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第二章(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商务印书馆2007版),吴枫《隋唐历史文献集释》(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中《隋书》部分,瞿林东《略论〈隋书〉的史论》(《历史研究》1979年第8期),汪受宽《〈隋书〉曲笔论》(《兰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仲伟烈《隋书帝纪笺注稿》(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版),等等。此外,对历代史学名著进行评论也会涉及《隋书》者,此类成果水平高低各异,数量也较多,不再罗列。校勘补订重要者有许福谦《南北朝八书二史疑年录》(北京出版社、文津出版社2003年版)中《隋书》部分、牛继清《〈隋书〉时误补校》(《文史》第50辑)、韩升《隋史考证九则》(《厦门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侯旭东《〈隋书〉标点勘误及校勘补遗》(《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2期)、邢东升《〈隋书〉炀帝本纪疑误举例》(《学海》2010年第6期)、施和金《〈隋书地理志〉考辩释例》(《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熊清元《〈隋书·百官志上〉点校匡补》(《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孙炜冉《〈隋书·高丽传〉勘误一则》(《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3期)、龙坡涛《〈隋书〉疑误辨析》(《集美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日本学者兴膳宏与川合康三合撰的《隋书经籍志详考》(汲古书院1995年版)等。其他成果可参考本书所列参考文献。
 


  

  今注本《隋书》的主要工作



     

     今注本《隋书》是《今注本二十四史》大型系列丛书之一。根据编辑委员会《〈今注本廿四史〉编纂总则》及其《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课题组成员齐心合力,集数年之功完成书稿。在注释《隋书》的工作中,突出“史家校注史书”的基本原则,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史学工作者特有的视觉和专业知识,对纪、志、传中的年代、人物、典制和纪事等方面的问题,辨证史实,纠谬正误。并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史料、注释文本,力争形成一套代表当代研究水平的新注本《隋书》。故此,今注本《隋书》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勘正误、二是注释文本、三是补充史实。
    (一)校勘正误。
    《隋书》在编撰和流传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书中存在不少讹误。历代学者对此做过大量校勘正误工作,如前文所举武英殿本、百衲本、中华本等数次整理工作中,都做了不少纠谬工作。特别是中华本集前人研究之大成,并对全书进行分段、标点、校勘,纠正了大量讹误,是现存各本中质量最高者。但终因篇幅浩大,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其中误点、误校、漏校现象仍有存在,涉及时间、人名、地名、官职、标点等方面,课题组成员已有部分相关成果发表(马俊民《中华书局校点本〈隋书〉质疑二十二则》,载《中国古代社会高层论坛论文集:纪念郑天挺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中华书局2011年版;张葳《〈隋书〉标点校考勘误及补遗二十则》,《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1年第5期;唐华全《〈隋书〉勘误18则》,《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唐华全《中华书局校点本〈隋书〉质疑二十九则》,《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兹举数例略加说明。
     1.时间误校正。如《隋书》卷二《高祖纪下》载:开皇十三年“冬十月乙卯,上柱国、华阳郡公梁彦光卒”。此“冬十月乙卯”为“冬十一月乙卯”之讹。卷二五《刑法志》载:“(开皇)十六年,有司奏合川仓粟少七千石,命斛律孝卿鞠问其事。”此“开皇十六年”当为“开皇十五年”。卷六六《柳庄传》载:开皇“十一年,徐澄等反于江南”。此“十一年”应为“九年”之误。卷六七《裴矩传》:“大业三年,帝有事于恒岳,咸来助祭。”“大业三年”应为“大业四年”。卷八二《南蛮传》载:“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此“大业三年”应为“大业四年”之误。等等。
     2.人名误校正。如卷六《礼仪志一》载:南朝陈北郊祭祀,“以皇妣昭后配”。此“昭后”当为“安后”之误。卷七《礼仪志二》载:梁武帝即位后,追尊“皇妣为德皇后”。此“德皇后”应为“献皇后”之误。卷二四《食货志》载:“废帝乾明中,尚书左丞苏珍芝,议修石鳖等屯,岁收数万石。”此“苏珍芝”为“苏珍之”之误。卷七八《庾季才传》载:“梁庐陵王绩辟荆州主簿。”此“绩”应为“续”之误等。
     3.地名误校正。卷三《炀帝上》载:大业三年春正月“丙子,长星竟天,出于东壁,二旬而止。是月,武阳郡上言,河水清”。“武阳郡”作“魏州”更合理。卷三七《梁睿传》载:“自卢、戎以来,军粮需给,过此即于蛮夷征税,以供兵马。”此“卢”为“泸”之误。卷五二《贺若弼传》载:开皇九年大举伐陈,“先是,弼请缘江防人每交代之际,必集历阳”。此“历阳”为“广陵”之误。卷八〇《谯国夫人传》:“后广州刺史欧阳纥谋反,召(冯)仆至高安,诱与为乱。”此“高安”应为“南海”之误等。
     4.官职误校正。《隋书》卷三《炀帝纪上》载:大业元年“三月丁未,诏尚书令杨素、纳言杨达、将作大匠宇文恺营建东京”。此 “将作大匠”当作“匠作大监”。同卷大业五年五月丙戌,“帝分命内史元寿南屯金山”。此“内史”为“内史令”之脱文。又卷五四《李彻传》载:“李彻字广达,朔方岩緑人也。父和,开皇初为柱国。”此“柱国”当是“上柱国”之脱文。卷七九《独孤陁传》载:“陁弟司勋侍中整诣阙求哀。”此“司勋侍中”应为“司勋侍郎”之误等。
     5.中华本标点校勘。中华本《隋书》卷一〇《礼仪志五》载梁初辇制云:“后帝令上可加笨辇,形如犊车。”此条标点应作“后帝令上可加笨,辇形如犊车”。卷一一《礼仪志六》载南朝梁服制,“尚书,秘书著作郎,太子中舍人……朝服,进贤一梁冠,腰剑”。此处“尚书,秘书著作郎”标点应作“尚书、秘书、著作郎”。卷一二《礼仪志七》载后周警卫之制,“左右宫伯……行则夹路车左右。中侍,掌御寝之禁……”。此条标点应为“左右宫伯……行则夹路车。左右中侍,掌御寝之禁……”。卷七五《萧该传》:“该后撰《汉书》及《文选音义》”,萧该撰有《汉书音》及《文选音》,此处书名标点为“《汉书》及《文选》音义”更恰当。等等。
      6.版本校勘,包括不同版本的对校正误等。如《隋书》卷一〇《礼仪志五》载炀帝革辂之制云:“三品以下,并乘革辂。”此“以下”应为“以上”之误。卷二六《百官志上》载:南朝梁天监年间以“议曹郎孔休源”为建康狱正。此“议曹郎”应为“仪曹郎”之误。又卷四○《宇文忻传》载其祖父为“莫豆于”,当为“莫豆干”之误。又卷四九《牛弘传》载明堂奏议云:“丈八之室,神位有三,加以簠簋边豆,牛羊之俎。”此“边”当是“笾”之讹。又卷五八《魏淡传》载:“高祖以魏收所撰书,褒贬失实,平绘为《中兴书》,事不伦序,诏淡别成《魏史》。”“平绘”为“宋绘”之讹等。
    (二)注释文本。
     根据《〈今注本二十四史〉编纂总则》的要求,《今注本二十四史》面向具有大专文化水准以上者。为方便读者比较容地读懂文献,今注《隋书》对书中出现的人名、地名、职官、官署名等均做了注释,此可参见凡例。此外,还对书中晦涩难懂的文字、词语、典故,以及古文献引文进行注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释人物。凡《隋书》每卷中第一次出现的人名一律出注。《隋书》有传人物而不在本卷中出现者注明其人本传卷次。《隋书》无传而他史有传者,简约交代为何时人,具体详见传记所在的史书名和卷次。二十四史无传者,只简略交代其生卒年、主要事迹同时尽可能注明资料来源。人物确实不可考者,出注说明事迹未详。
     2.注释官职。隋代的职官制度较为复杂,有官、吏、职、爵以及加衔等区别。职事官注明职掌、品秩;散官注明阶品,并分清散实官与散号官的不同;封爵中亲王不注,郡王以下注等第、品级;赠官只注品级,不注职掌等。职官注释时以本书《百官志》为主,同时参考张政烺《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和吕宗力《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修订版)。
     3.注释地名。地名注释从简不从繁,《隋书》中出现的地名均出注,但一般仅注出今地名,对理解原文有必要时可略述其沿革,但只到本朝为止。确不可考的地名,出注未详。今地名以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以后变动者,不做改动。
    4.注释朝代、年号、帝号。每卷第一次出现朝代、年号、帝号均出注。南北朝各朝代如宋、齐、梁、陈、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均应出注,要素须包括起止年代、都城所在。所有的年号,包括隋代开皇、仁寿、大业等年号均出注,注明年号属何帝以及相应的西元年。帝号注明对应皇帝及其本纪所在的史书及卷数。
     5.注释疑难字、读音。词语的注释,凡属纯文学性质者,施注从严;凡涉典章名物者,施注从宽。特别生僻字需加现代读音。
     6.注释典故。古人撰文善于用典,中古时期更甚。今注对于书中所用典故,包括书中收录的奏议文章,尽可能地指明典出何处,有必要者略加解释。但是古代典故涉及面太宽,尽管课题组尽最大努力去查找典故出处和含义,但是仍有少数典故待考,以俟高明。
     7.古籍引文注明出处。《隋书》中出现的引文,一般查找原文出处,并施注。引文文字与原文略有差异而不失原意的可直接在引文上加引号,但差异较大则出注说明其差异。
    (三)补充史实。
    《隋书》在史料方面仍有不足,许多重要人物无传或事迹记载十分简略。今注本《隋书》将尽可能利用出土的敦煌吐鲁番文书、碑刻墓志等新资料,补充相关史实。例如,有些人物《隋书》未立传,事迹也较为简略,甚至人名仅出现一次,近年出土其人墓志可补其生平,如薛舒、李晃、张寿、高虬、姬威、范安贵、赵世模、姚辩、高颎第三子高表仁、吕道贵、独孤开远、杨素妻郑祁耶等人墓志。又《隋书》有传,出土墓志可与相证者,如李密、滕王杨瓒长子杨诜、杨异、宇文述、刘仁恩、阴寿、苏孝慈、明克让、梁彦光、包恺、刘臻、独孤罗等人墓志。我们把这些《隋书》中记载的人物有墓志者,在注文中做了一个简略的资料索引,供读者参考。但补充史实尽量恰如其分,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所补充的材料必须有利于辨证史实,二是所补充的材料以能说明问题为限,尽量以文献索引的形式出现。

 


                   

  今注本《隋书》注释分工情况


 

     马俊民(天津师范大学) 卷一至六、卷二八、卷四一至四五。初稿完成后,修订工作由张玉兴负责。 
     张玉兴(天津师范大学)  卷一〇至一二、卷二五、卷六六至八〇、卷八二、卷八五。
     唐华全(天津师范大学)  卷八、卷九、卷二四、卷四六至五八、卷八一。 
     张葳(天津师范大学)  卷七、卷二六、卷二七、卷三六至四〇、卷八四。 
     付莉(天津师范大学)  卷五九至六五。 
     苏木(中央音乐学院)  卷一三至一五。 
     王荣彬(民盟中央办公室)  卷一六至一八。
     陈久金(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卷一九至二一。
     吕宗力(港科技大学) 卷二二、卷二三。
     《今注本二十四史》编委会  卷二九至三一。
     曾贻芬(北京师范大学)  卷三二至三五。
     余太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卷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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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命理六爻奇门遁甲六壬太乙神数术数中医:今注本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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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张玉兴:《今注本二十四史隋书》前言发布于2021-05-06 17: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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